近日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通報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材及管件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,有10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。
本次共抽查了河北、內蒙古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山東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廣東、廣西、四川、陜西、甘肅、新疆等16個省、自治區61家企業生產的61批次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材及管件產品。
本次抽查依據GB/T 8806-2008《塑料管道系統 塑料部件 尺寸的測定》、GB/T 1033.1-2008《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測定 第1部分 浸漬法、液體比重瓶法和滴定法》、GB/T 8802-2001《熱塑性塑料管材、管件 維卡軟化溫度的測定》、GB/T 6671-2001《熱塑性塑料管材 縱向回縮率的測定》、GB/T 14152-2001《熱塑性塑料管材耐外沖擊性能試驗方法 時針旋轉法》、GB/T 6111-2003《流體輸送用熱塑性塑料管材 耐內壓試驗方法》、GB/T 17219-1998《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》、GB/T 4615-2013《聚氯乙烯樹脂中殘留氯乙烯單體含量測定方法》等標準的要求,對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材及管件產品的規格尺寸(平均外徑、任意點壁厚、平均壁厚)、密度、維卡軟化溫度、縱向回縮率、落錘沖擊試驗(0℃)、液壓試驗(20℃,1h)、衛生性能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抽查發現有10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,涉及到規格尺寸(任意點壁厚、平均壁厚)、密度、縱向回縮率、維卡軟化溫度、落錘沖擊試驗(0℃)、液壓試驗(20℃,1h)項目。
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出,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,各�。▍^、市)質量技術監督部門(市場監督管理部門)要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認真做好后處理工作。